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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傻逼岁月〔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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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一个朋友和我探讨过生孩子的理由:“就是要有一个小孩,然后我告诉他耳屎是香的,鼻屎是可以吃的,裤子可以反着穿,家里可以随便画,让他做一个天马行空无所畏惧的人,代替老子嚣张的去做他老子以前想做都做不到的事!”

    我不知道这位精神错乱的朋友现在一偿夙愿没有。

    我只记得,

    我小的时候总是被期盼成为“和别的小朋友一样”的孩子。

    我小的时候是个左撇子,我妈说:“你看,别的小朋友都是用右手写字的。”

    我改了。

    我小的时候喜欢下雨天不打伞踩水玩,我妈:“你看,别的小朋友都打着伞呢。别的小朋友裤子都没有像你一样弄那么湿!”

    我改了。

    我小的时候贪靓偷偷留长发上学,我妈说:“你看。别的小朋友都把头发剪成那样。”

    我改了。

    我花了二十多年努力改变我的人生,成为和其它人一样的人。

    却突然发现,

    原来艺术家都有点精神不正常,企业家都有点偏执狂,多大成功的人都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妈现在说:“你看,隔壁的王xx工作找得好,长得有漂亮,嫁得好,生了一对双胞胎,就是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啊?我努力了二十多年,好不容易长成这样,你又要让我变回去,您耍我玩呢?”

    后来,我想我并不想要变成一个多成功的人,我只想要有一个人在冥冥众生中将我打捞起,怜我爱我,带我回家。

    我只有做他一个人眼中唯一的和其它人不一样的人,足矣。

    周二的一天,我经过*的周末(忘了说了,家里的水管总算修好了),夺命的周一,总算迎来了不上不下有点寡淡的周二。公司里季度盘点,我奉命和老马去仓库点货,机器“哔哔”扫描,着实闹心,这一件件的意大利大牌在我眼里都快看成破布了。

    老马指挥我:“亲,轻点,那是一万的皮裤,小心,那件大衣领子是水貂皮的!”

    要不是在elboutique打工,我真不知道本城有那么多有钱人。

    我指指那鲜红皮裤:“这货一万真能卖出去?”

    老马说:“卖得可好了!”

    我咋舌:“这些任性的有钱人都在想什么啊?”

    老马说:“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啊,所有死命用名牌装点自己的女人都是她husband在床上没有ugh!所以要寻求物质安慰。”

    我说老马:“你一定要说的那么*裸?咱们都是靠女人的钱养活的小脸,干活吧!”

    下了班,被仓库的灰尘弄得蓬头垢面,给我一个碗就可以上街卖艺为生了,正想回家洗澡,结果余云升的电话来了,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家的趴体,他朋友也来,“快来,赶紧来”。

    余设计师怎么着都算是我现任男友,双边关系良好,虽然距我上次落荒而逃有些时日,但我自认还算称职的女朋友,女友的基本素质是在男友需要你陪客的时候还是要陪的。

    我洗了把脸,决定去了。

    结果,一进门,我就悔了。

    余云升这厮说朋友也来,结果不仅是朋友也来,连朋友的女朋友也来了,连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都来了。

    一屋子的男女,男的暂且不提,女的都短裙高跟,再看看我,为了今天去仓库理货方便牛仔裤加运动鞋,头发既然扎起来就不能再放下来了。

    这时候,给我一个全家桶我就是送kfc的!

    余云升倒还好,神情自若的把我介绍给众人,我收到有些来自女性的打量,微微扬了扬下巴。

    万分庆幸受了林燕妮女神“永远随身带一个小化妆包”的知识普及,去洗手间简单上了点妆,虽然只能有40%的改善,但心情指数上升80%。

    偷偷数落余小资:“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么多人?我好有准备。”

    看看人家多会说话,他在我脸颊kiss一记:“你什么时候都很好。”

    神啊,给我一万年我都不能习惯这样在众人面前秀恩爱,强忍住擦脸的冲动,保持微笑,保持微笑。

    我默默观察,发现余小资真的是特别会讨人欢心的人,虽然算不上帅得惊天动地,但让周围的人都喜欢他也很不容易。

    他在那边给朋友示范新买的价值一条皮裤的德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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