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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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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把几张故意欲遮又不掩的现场照片发出去,就如在原本沸腾的水里再投一枚深水炸弹,增加讨论度,必然比直接宣传来得更有效果。

    “林启堂这只狐狸。”阮夜笙说着,看了看奚墨那边,奚墨没有看她,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开机仪式定在下午要拍的场景邓府花园,照例布了香案,插了香,摆了烧猪贡品,后面拉着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大红横幅——“绥廷”剧组开机大吉!说来也有意思,每个剧组一旦开机,都整得跟封建社会道士祭天似的,就差拿着剑对着那满桌香烛喷一口水,叫声妖孽休走,也不知道谁规定的。

    林启堂带着一众主创人员和演员在那上香,对着请来的媒体作秀。

    摄影师来跟阮夜笙打招呼,叫声奚姐辛苦了,阮夜笙心里跟明镜似的,点点头,一个转身往旁边人群颇多的地方走,这一走还得撩出一个那么漫不经心的演技。她走了几步,走到路清明面前跟他说话,略侧了头,只让自己拿半边脸对了镜头。下午还有戏,她也就没卸妆,梳好的发髻上坠了玉钗,刚好将她衬了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欲语还休,后面则是路清明木桩子似的布景板。

    摄影师难得见到摆拍都能拍出一股子偶然撞见的意味,心花怒放,拍了许多张,朝阮夜笙连连致谢。

    阮夜笙左右瞥了瞥,见奚墨一个人站在那边的墙下,这墙古色古香的,几棵树枝繁叶茂,探出墙头来,树影斑驳在奚墨湛青压白的戏服上,又漏了金色的光点下来,让她有了些脱离热闹的凉薄滋味。

    这让阮夜笙萌生了想要过去的念头。

    天气炎热,不知道为什么,见奚墨站在那,她又觉得凉快。

    她这么想着,的确也这么做了,旁边路清明看她迈开步子,说:“要去哪里?让顾栖松跟着你,别走太远。”

    发生了酒店那事之后,路清明时常要表现他老妈子般的十二分关心,许多事都想让助理兼保镖的顾栖松跟着。

    顾栖松其人高大,沉默寡言,是个一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典范,偶尔蹦跶一个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冷笑话,只冷得现场一佛出世,二佛升天,冯唐唐却对他很有好感,逢人就说顾哥为人幽默,说的笑话很好笑,只让阮夜笙认为她这可怜的智商已经除了将她的心糊了个透彻,还顺带粉碎了她的听力,视力,理解力。

    “不用,我就到墙那边去乘凉,那不有树么?”阮夜笙摆摆手,顾栖松原本在给她撑伞,见她走了,识趣地打着伞不远不近地跟着,路清明看顾栖松过去,这才放心地去处理别的事务了。

    阮夜笙走到一半,奚墨也注意到了她,表情有些微妙。

    不过奚墨并没有走开。

    阮夜笙踱到树影底下。

    两人一左一右地站了,彼此没有言语,只是各自看着前方,盛夏的阳光仿佛在这一刻将周遭的声音尽数收纳,只留下树上那么一片蝉鸣,于是连这蝉鸣都变得空了起来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两人依然还是无声无息的,两棵树似地栽在那,谁也不开口。说来也奇怪,这么热的天气,旁边又有个她颇不待见且占了她一身皮囊的阮夜笙,还是这种有点尴尬的安静,几样聚在一起完全可以炸出一个冲天炮仗,奚墨竟然也没有感觉到哪怕一丝的暴躁。

    她认为眼下的情景是合理的,难得清静舒坦,甚至有那么一点不想去打破。

    然而过了一会,阮夜笙打破了:“最近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让你感觉不好的东西?”

    这问题问得没头没脑的奇怪,奚墨漠然道:“有。”

    “在哪看见的?什么样子?”

    “就在这。”奚墨道:“你。”

    阮夜笙:“……”

    然后阮夜笙眯着眼笑了下:“你答不对题,我是问感觉不好的——东西,很显然,‘我这样子’不算个东西。”

    她这样子就是奚墨原本的样子,奚墨迎面接了她的唇枪舌剑,心里自然也终于跟冲天炮仗似的炸了。早炸晚炸,反正她迟早都要炸。

    奚墨抱着双臂,斜斜睨了她一眼:“那你还真比不过我,至少我认为‘我这样子’还是个东西。”不管是不是东西,反正不是她自己,随便说。

    阮夜笙:“……”

    奚墨装模作样将身子往那边倾了倾,只在中间留了余地,接道:“就是不知道‘我这样子’具体是个什么东西?你给看看,能不能看出来?”

    阮夜笙摇摇头,也装模作样将她身上原本属于自己的皮囊细细上下看了一圈,似是品鉴了一番,才说:“恕我眼拙看不出,我就只能看出‘这样子’特别美,管她什么东西呢,美就行不是?”

    “也对,管她什么东西呢,脸皮挺厚就行不是?”奚墨皮笑肉不笑的。

    阮夜笙看她回击得挺顺溜,并没有提别的,知道她的确是没见过什么奇怪的点,也就放了心。

    而就在这个时候,墙外面突然抛过来一团黑影,外面像是被黑布包了一层。

    那个玩意出现得那样突兀,奚墨眼风瞥到了,完全是出于身体本能的避开,同时眼疾手快将阮夜笙拉扯了一把,带着她往旁边躲。不过奚墨还穿着曲裾,行动颇为拘谨,躲开时脚一扭,差点摔了。

    不远处顾栖松看见了这一幕,立刻就沉下脸往这边跑。

    总算没被砸到,奚墨暗自踮了踮有些疼的脚,松开阮夜笙。

    阮夜笙全程没有出声,只是低喘着,后背沁出冷汗,定定看着那玩意落在距她不足半米的位置,溅了一地血,还飞着凌乱的几片毛。

    这是一只公鸡。

    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有人在这只公鸡的脖子上干净利落地抹了一刀,再将它抛过来,底下裹它尸体的黑布散开了,于是它就那么扭了脖子躺在地上,眼睛睁着,浑浊的眼白翻出来看着阮夜笙。

    姿态诡异,看上去就像个被切开喉咙流了一地血的死人。

    顾栖松是特种兵退役,身体各方面反应迅捷,幸好这边没什么人看见,为了避免引发骚乱恐慌,他赶紧把折叠伞收了,将地上那只死鸡丢进去包了个严实,阮夜笙显然被惊得有点没过神,刚好奚墨站在她旁边,顾栖松顺手就将它塞了过去。

    奚墨顿时被一只鸡塞了个满怀:“……”

    顾栖松已经三步并作两步,扒着围墙翻了出去。

    奚墨抱着鸡,盯着阮夜笙。

    阮夜笙还是一脸神游天外的表情,奚墨以为她被吓得魂都飞了,心里顿时就有了那么一点涩涩的滋味,不知道为什么,总之不大舒服。她琢磨了下,想去安慰安慰,但是从小到大,她都不知道安慰两字究竟怎么写的。

    于是在那杵了一会,奚墨僵着脸,终于憋出一句话来:“你别怕,鸡在我这呢。”

    阮夜笙这才缓缓抬头,看了她: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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